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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需要行政機關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機關可以不予提供。信訪、投訴、舉報、咨詢、意見建議等,請通過市長信箱、12345在線留言以及紀檢舉報等專門渠道提交。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公開涉及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請直接向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如可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等信息,可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集體土地征收的相關政府信息,可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棚戶區改造等信息。
三、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前,請通過政府網站政策文件、政府公報等欄目或站群搜索工具,查詢所申請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經主動公開。請按照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的方式提交申請。采用當面提交方式的,向該行政機關受理點提交申請;采用郵政寄送方式的,應在信封正面左下角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提交申請時,公民須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須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四、請按照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的方式提交申請。采用當面提交方式的,向該行政機關受理點提交申請;采用郵政寄送方式的,應在信封正面左下角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提交申請時,公民須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須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